在很久很久以前,大概差不多是不久以前的一個小島中,
國家嚴重貧富不均,有錢人每天過著奢華的生活,而窮人卻只只能露宿街頭,
因為房價太高沒人買得起~
在民怨四起的時候,出現了一個專門劫富濟貧的義賊,
姑且稱他為「現代羅賓漢」好了。
他專門偷有錢人的東西然後分給窮人,
所以大家都很欽佩他~~覺得他是一個真正為民服務的英雄~
起先,國王與宮中大臣都覺得此人不除不行,
但因為民意導向的關係,所以只能默默的容忍他的"善"行
就這樣日復一日,年復一年,
時間久了,慢慢的出現更多的羅賓漢,
導致有錢人每天都過著得被掠奪和提心吊膽的生活
而窮人....有的因為羅賓漢的幫助而生活有了改善,
但那些多出的羅賓漢,
有時候偷了錢卻不是拿來救濟,而是用來犒賞自己。
國王心想這樣下去不行,決定開始更改法律,
新法律是這樣頒布的,
「凡是偷竊者,都必須將竊取之資產分給他人,否則判處極刑。」
原想這樣一來,又不會導致眾怒,也不會讓類似案件變本加厲,
誰知道事情卻還是無法平息...
在此,講個兩個被逮捕到的羅賓漢的例子,
A說:我有把錢分給大家阿~我偷了100萬,分給大家10萬,
B說:我有把錢分給大家阿~我偷了100萬,分給大家50萬,所以要抓的是A不是我!!
A說:可是羅賓漢C偷了100萬只分了1000塊阿~他才是罪人,我可是分了10萬ㄟ!!
就這樣....國王心想,唉~沒辦法了!
只好一不做二不休,於是又頒布了新的律法
「凡是偷竊者都必須將所獲得之財寶全部分給他人,若自己有所藏私,一律判處極刑」
人們對此新法律倒是沒什麼反抗,覺得本該如此不是嗎?
慢慢的國家的羅賓漢變少了,大部分都被處死,少數的金盆洗手不幹了
只有一個人還是默默的行善(竊)...
直到有一天,真實身分曝光,
而且還被抓到他用偷來的錢買了幾個麵包...
那位可憐蟲就是我們故事說的第一個羅賓漢
當警衛抓到他時,本想應該是個像童話中羅賓漢一樣,
玉樹臨風,身手皎潔的厲害角色,
誰知道丟入大牢之中的卻是一個骨瘦如材,面如死灰的流浪漢,
那又如何呢?連首位的羅賓漢都還是抵擋不了人性鋃鐺入獄,
這世界上是不存在真正的良善
行刑日前夕,牧師前來聽羅賓漢的告解
他說:「我的孩子~為什麼會搞成今天這個樣子?」
羅賓漢回說:
「親愛的牧師,自從第一條法律公布後,我要是偷得100萬我自己只會留1萬,因為我總是要吃飯」
「但當第二條法律公布後,我本想就此罷手不在幹,但是我的青春卻早已奉獻給劫富濟貧這件事上,
找工作沒人要用我,而我也不能去行乞,這樣不就是跟那些曾受我所幫助的人一起競爭嗎?」
「所以我走投無路,只好重操舊業,但我這次連1萬塊都不拿,只是想買個麵包果腹好繼續下去...」
牧師說:「孩子~但犯罪是不爭的事實,只要你願意懺悔,上帝會原諒你的」
羅賓漢回說:「我沒做錯事!要是這國家安祥和樂又何需我的存在?!」
牧師說:「可是孩子今天已經是你的最後一餐,放下這一切~回到上帝的懷抱中吧!」
羅賓漢回:「我知道~我會接受這一切命運的安排,但我問心無愧」
行刑日當天,各位試想是個怎樣的光景?
受人愛戴的羅賓漢將要上斷頭台是多麼令人憤慨與不捨的事,
應該每個人(扣除富人)都會覺得忿忿不平覺得社會不公平...
但實際上卻是另外一個情景
在上斷頭台的過程中,
每個路人都對羅賓漢辱罵、咆哮、吐口水!
罵他是個偽君子,罵他個狗賊!罵他是個畜生!
怎麼能將偷來的錢用在自己的私慾之中呢???
原來說要幫助大家都是一個騙局,甚至覺得他比那些富人還要王八蛋!
起碼人家是不偷不搶繼承家業,而你是又偷又搶還納為己用,真是個人渣!
羅賓漢看到這個景象....久久無法說出任何一句話來....心中既是哀傷也是憤怒,
就當木製枷鎖銬住他的脖子時,牧師在胸口畫完十字問他說,
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?
他看著底下那些不屑的眼神,那些鄙視的神情,那些他曾經幫住過的人群,
緩緩說著:「我這輩子唯一做錯的事,就是做了好事而已....」
語畢。
就在羅賓漢的頭被利刃切斷的那剎那,週遭響起歡聲鼓舞的慶祝氣息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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